这次进行注册登记的基本要求:
(一)国家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应按规定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取得规定的学分,否则将不予注册登记。
(二)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初级资格继续教育在规定的继续教育项目内,每年不得少于4个学分;中级资格继续教育必须参加必修项目(由国家质检总局每年度发布一次)的培训,并在规定的继续教育项目内,每年不得少于10个学分。
(三)质量专业资格注册登记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后,持证者应持规定的材料到注册登记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未办理重新注册登记的,质量专业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注册质量工程师中级证书
(1)从事生产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商业、物流等企业从业人员;
(2)质量管理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相关人员;
(3)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4)有志于加入质量事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参加质量工程师人员能力验证需向指定的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培养培训,经过培养培训学时达标者,可获得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颁发的《学时证明》,凭借《学时证明》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人员能力验证综合服务平台参加相应专业的人员能力验证。
经培养培训学时达标并人员能力验证合格者,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颁发质量工程师人员能力验证证书,并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官网查询验证。 质量工程师人员能力验证证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正司级事业单位 ,是我国国家层面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研究的科研机构和智库型机构,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策理论、学术研究、监管辅助、标准研究、从业人员能力提升为主要职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