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居住地域广阔,赫哲人的自称较多。 《赫哲族风采》 陈玉先
过去,居住在今富锦市大屯以上松花江沿岸的人自称“那贝”;居住于今富锦市嘎尔当至街津口村的人自称“那乃”;居住于今同江市街津口村以下至乌苏里江沿岸的人自称“那尼傲”。这三种称呼中的“那”都是“本地”、“当地”之意,“乃”、“贝”、“尼傲”都是人之意。
此外,原居住在下八岔以下地区和乌苏里江沿岸的人被称为“赫真”或“赫吉斯勒”,意为“下游人”或“东方人”;原居住于勤得利以上混同江和松花江沿岸的人还自称“奇楞”。
“赫哲”是从“赫真”变音而来,是“黑斤”、“黑津”、“黑金”、“黑哲”、“赫斤”、“赫金”等名称的同音异写。“赫哲”作为族称最早出现于康熙二年(1663)三月 。1934年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一书出版后,“赫哲”作为族称广泛传播[3] 。
赫哲人先民是肃慎族系的组成部分,历史上包含于肃慎、挹娄、勿吉等古代民族之中。
唐代和渤海国时期,赫哲族先民与黑水靺鞨有密切的渊源关系,是其构成之一。唐开元十年(722),唐玄宗封黑水靺鞨首领为勃利州刺史。唐开元十二年(724),唐于黑水靺鞨之地设黑水军,唐开元十四年(726),在黑水靺鞨设黑水都督,以本地首领为都督、刺史,唐派长史监领,共同管理其地,赫哲族先民归属其内。
辽代,属于生女真北支的一部分。辽重熙六年(1037),设五国部节度使,赫哲族先民归属其内。
金代属生女真人的一部分。金收国元年(1115),在松花江下游设置胡里改路,赫哲族先民归属其内。
元代为女真水达达人的一部分。元代归属女直水达达万户府和女直水达达路等。
明永乐七年(1409),设奴儿干都指挥使司,赫哲族先民归属其内。明弘治年间始归辽东都司管辖。明代女真人分为三大系统,即海西女真、建州女真和野人女真,赫哲人是野人女真的重要组成部分。赫哲族先民的情况在此时逐渐清晰起来,各种文献对其描述也更为详细。至明末清初,赫哲先民从女真人中逐步分离出来,这为赫哲族共同体和民族认同意识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明末,女真族再度崛起,而其推动力来自于建州女真。明初,建州女真主体胡里改部、斡朵里部、毛怜部分两路从松花江下游南下,经过分离、聚合,最后于明景泰初年会聚于浑河上源苏子河至婆猪江(今浑江)之间。16世纪末17世纪初,努尔哈赤逐渐统一了女真各部。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称汗,国号金,史称后金。海西女真原来亦居于松花江下游一带,明初逐步南迁,于16世纪30-70年代先后定居于辽河上游至松花江上游之间,形成哈达、乌拉、叶赫、辉发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