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感指个体对音乐艺术的综合感知与表现能力,涵盖音高准确性、节奏控制、情感传达及风格把握等维度[3] 。在音乐教育中,乐感培养被视为多声音乐思维训练的核心目标之一,有助于提升学生的感知力、审美力及创造力[2] 。
音乐感的形成受先天禀赋与后天教育双重影响[3] 。培养途径包括:
多声部音乐教学(如合唱、欣赏等),利用立体化音乐思维促进听觉发展[2]
奥尔夫教育体系的节奏训练,通过语言、动作与即兴表演激发音乐本性[1]
结合本土文化进行实践,增强教学适应性[1]
由卡尔·奥尔夫创立,强调以节奏为基础,体感结合动作,教材《学校音乐教材》全球广泛应用,配套乐器被多国学校采用[1] 。
基于听觉关键期理论(4个月至13岁),借鉴柯达伊、奥尔夫等教学法,通过校园氛围创设和教法改进建立终身音乐兴趣[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