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名词)
臣民,国民
对象
话题,主题,论题,问题
科目,学科
原因,主因,起因
主旋律
主旨
主人翁
【语法】主语
【哲】主观;我,自我
【逻】主位
adj. (形容词)
易受...的,易患...的,易遭...的,动不动就...的
受支配的,低人一等的
以...为条件的
隶属的,附属的,从属的
有关本题目的,有关本科目的
必须得到...的
须经...的
adv. (副词)
在...条件下
v. (动词)
使服从,使隶属,使附属
使遭遇,使蒙受,使受... ,使患... ,使遭受...
提供,呈交,交给
在...下面
提出, 呈核
进行
察看[1]
英[ˈsʌbdʒɪkt;(for adj.)ˈsʌbdʒɪkt;(for v.)səbˈdʒekt]美[ˈsʌbdʒɪkt;(for adj.)ˈsʌbdʒɪkt;(for v.)səbˈdʒɛkt][2]
1.subject是可数名词,基本意思是“主题,题目”,指文章或其他作品的题目或主题,引申可表示“话题,考虑的问题”“科目,学科”。在语法术语中也可作“主语”解。
2.subject还可作“臣民,人民”解,一般指君主国的臣民百姓或国民。
3.subject接介词for可表示“…的原因或理由”。
1.subject用作动词的意思是“征服,使服从”,指通过自身的权威使某人或某物处于自己的影响或控制之下或使某人或某物受自己的支配。引申可指“使遭受,经历”。
2.subject只用作及物动词,后接名词或代词作宾语。可用于被动结构。
3.subject后接介词to可表示“遭受…”,也可以表示“处于…的控制下”。
1.subject用作形容词的基本意思是“易受…的,倾向于…的,易患…的,可能(有)…的”,在句中只能作表语,常与to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