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什么是会议领导法 会议领导法的必要性 会议领导法的内容
会议领导法 什么是会议领导法
会议是领导者实施领导的重要形式,是领导者的“放大器”(运用得不好,会成为“缩小器”)。即使是在通讯技术十分发达的时代,它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最古老的领导形式,一直是展示领导者影响力的重要载体。因此,我们把这种领导方法称为会议领导法。
会议是领导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直至今日也很少有人对这一传统提出质疑,尽管人们不断地表达着对会议的厌倦情绪。可见,会议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为人们面对面的接触提供了一种特殊的机制。从领导学的观念来看,会议至少具有以下几点作用:
1.会议为领导者阐明立场、宣讲决策方案提供了难得的空间。
2.会议为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沟通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渠道。
3.会议为统一人们的意识,激励人们积极工作的信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通过召开会议,可以形成对与会者有约束力的法规、决议,以推动各项工作。
5.会议为人们施展才华、领导者发现人才提供了难得的机会。
会议领导法的内容
1.策划会议。会议领导法要行之有效,必须要有周全的会前准备工作,它主要包括:(1)遴选最恰当的讨论方式。(2)使与会者能对讨论有清楚的方向可循。(3)清楚地告知与会者有何种行为表现。(4)节省时间与减少冲突。
2.弄清楚会议的类型。领导者只有分清会议的类型,才能有效利用每一种会议对领导者的作用,然后有的放矢地施展会议领导法。会议类型一般分为咨商型、研究决策型、责任交付型和仪式型会议四种。
咨商型会议主要是领导者针对某一决策对有关人员进行咨询和协商而召开的会议。这一会议主要是以对参与者的集思广益为目的的。领导者主持这类会议,应该集思广益。其具体办法是:(1)尽可能缩小与会者间的等级差异。会中的最高层人员(或主席)可偶尔离席,或避免参与某些会议。(2)可以以反证和与会者所提的一件做对比。可以用不记名的方式,获知反对声音。(3)让与会者指导,“有不同意见,要尽快说出来”,并鼓励“扮演黑脸者”。最后主席可集中大家意见,得出必要的结论。
研究决策型会议具有建设性和立法性的特点。研究决策型会议的最终目的是依靠会议达成协议。通过会议达成协议的四种传统方式是:权威式决议,少数服从多数式决议,“强势少数”式决议和“无异议一致通过式”决议。达成决议的标准议则是:(1)厘清与解释问题。(2)分析问题。(3)拟定评估各种相应决策的标准。(4)遴选最可行的决策。(5)决议完成。提高研究决策型会议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会议质量不仅与会议的效率有关,还与执行者的认同程度有关系。诺曼·梅儿提出了一个计算决议执行效率的公式:
这一公式说明决议执行效率(ED:Effective Decision)是由两个因素所决定:第一是决议拟定过程的客观度,即会议质量(Quality);第二是引起决议执行者兴趣的程度,即执行者的接受度 (Acceptance)。数值Q指的是可资料采用的多寡。A指的是执行者主观的满意度。梅尔指出,此公式的计算结果通常有三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