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索尼的久夛良木健是索尼向任天堂的游戏主机超级任天堂(SFC)提供PCM音源模块的业务负责人,继该业务之后,他又与任天堂达成了为任天堂共同开发SFC的CD-ROM驱动扩展器的约定,由此引发了PlayStation的诞生[69] 。 PS之父——久夛良木健
索尼与任天堂共同开发
1986年,任天堂利用软盘技术在红白机上弥补卡带游戏容量不足的问题(即红白机的FC盘附件),并希望在其后续机种超级任天堂上也使用相同的策略,即将卡带作为游戏标准载体,并搭配其他存储方式来扩展存储容量[1] 。于是,任天堂邀请索尼为超级任天堂开发一款附加CD-ROM光盘游戏的组件,暂定其名为Play Station或SFC-CD或SNES-CD[2] 。久夛良木健将工作中使用的电脑称为Work Station,与此相对,他将用来玩游戏的电脑称为Play Station(プレイステーション)[77] 。
1989年,久夛良木健考虑能否将用在家电业务上的数字视频处理器“System G”转用到游戏机上并将其商业化[9] ,但索尼内部有很多人觉得进军游戏业会有损当时索尼的企业形象而持反对意见,最后是当时的索尼社长大贺典雄批准了这个游戏项目。同年10月,索尼与任天堂正式开始共同开发[88] [89] 。 基于SNES的PlayStation原型
1990年1月1日,索尼的大贺典雄与任天堂的山内溥共同制定了确认两家联手的合同。开发代号为“Play Station”[10] 。在该计划中,CD-ROM适配器作为玩具产品由任天堂冠名发行,超级任天堂与CD-ROM的一体机作为家电商品由索尼冠名发行[77] ,售价预定为49800日元[11] 。
索尼与任天堂的破裂
1991年初,律师出身的美国任天堂总裁霍华德·林肯在仔细研读索尼与任天堂合作的合同条文之后,他对山内溥的女婿荒川实指出这是索尼一个深谋远虑的商业阴谋,因为这份契约保持了日本商业合同一惯的模棱两可,索尼在合同中声明自己可以制订一种产品规格以使CD-ROM主机和超级任天堂兼容,但是索尼一旦借助任天堂的影响力打开市场后,完全可以利用条文中的漏洞开发一种兼容原制式的新规格的游戏主机,而任天堂的SFC并不能兼容这种新格式,这样会使任天堂的市场主导权在不知不觉间过渡到索尼手中。山内溥经过思考后认为这份合同完全不可接受,他秘密地取消了所有的SNES-CD开发计划[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