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无正当理由杀害未有犯罪行为的人群,主要包含三层内涵:
"滥"字体现行为的非必要性与过度性,对应现代汉语中"滥用职权"等词组的构词逻辑[1]
"无辜"明确界定受害者的法律或道德清白属性,与"戕害不辜"形成同义互文[1]
语义侧重强调加害行为的非正义性,区别于战争术语中的战术杀伤表述
符合典型汉语成语的四字格特征:
由两个动宾结构组合而成(滥杀+无辜)
采用否定式宾语结构,"无"字强化对象特质[1]
可拆分使用于不同句式,如"暴徒滥杀无辜""无辜遭滥杀"等
与"草菅人命"构成近义关联,但存在语义侧重差异:
本成语强调受害者无过错属性,"草菅"侧重施暴者轻视人命的态度
"杀人如麻"强调数量维度,本成语侧重道德判断
"戕害不辜"与本成语语义完全等价,属不同时期的语言变体[1]
主要应用于三大语境:
历史文献描述暴政统治,如"叛军滥杀无辜的暴行"
法律文书指控恶性犯罪,常与'疏而不漏'等成语对举使用
社会评论批判暴力事件,如"谴责恐怖分子滥杀无辜"
作为成语填空题的标准答案:
在"( )杀无辜"的语文练习题中,"滥"为唯一规范答案
教学解析着重辨析'滥'与'乱''狂'等近义字的差异
典型造句如:"暴徒丧心病狂滥杀无辜,终被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