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一体化(Economic Integration)理论是指加入同盟的国家有区别地减少或消除贸易壁垒的商业政策。[2]
即世界经济一体化,指世界各国经济之间彼此相互开放,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体。
即地区经济一体化,指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在一个由政府授权组成的并具有超国家性的共同机构下,通过制定统一的对内对外经济政策、财政与金融政策等,消除国别之间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的障碍,实现区域内互利互惠、协调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最终形成一个政治经济高度协调统一的有机体的这一过程。
根据各参加国的具体情况和条件以及它们的目标要求,有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联盟等多种形式。
特惠关税区
特惠关税区又称优惠贸易安排,是指在成员国之间相互给予关税减让的优惠待遇。特惠关税区的税率比最惠国税率还低,但成员国之间仍有一定程度的关税存在,它是发展程度低、最松散也最易行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形式。
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是指由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成员国之间免征关税和取消其他贸易限制,但对区外国家仍保持各自的关税和限额。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了取消彼此之间的关税或各种贸易壁垒,建立共同的对外关税而缔结的同盟。同盟内部商品自由流通和自由竞争。关税同盟在一体化程度上比自由贸易区进了一步。
共同市场
指在关税同盟基础上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在同盟内建立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完全的经济联盟。
经济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