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一些政治家提出的政治制度改革方案,得到地方实力派的广泛响应。梁启超第一次提出“联省自治”的概念,策动者是熊希龄,湖南督军第一个响应。1920年7月22日,谭延闿发表“还政于民”、“湘人自治”的通电,表示要“顺应民情”,实行民治,“采民选省长制,以维湘局”。[1] 1919年2月20日,上海,南北议和会议
而后谭延闿又发表通电,提出联省自治,比一省区自治提高了一步。1922年1月《湖南省宪法》公布,先后得到四川、云南、贵州、两广、浙江和奉天等省区地方军阀响应。一些知识分子,胡适、章太炎、张东荪等人也支持在联省自治的基础上建立联邦制国家。但孙中山个人反对联省自治,主张中央集权式政治体系,晚年对联省自治乃至于联邦皆抱持敌视的态度。[2]
1926年蒋介石发动北伐战争,进入湖南,进而统一中国,联省自治的主张遂不了了之。“联省自治”原本是一些知识分子企图效仿美国联邦制,通过各省区先行立宪,进而实现民主共和的一种政治理想。然而这一理念被孙中山领导的革命中央认为是地方军阀作为对抗中央,割地自保的一种口实,军阀没有先行立宪进而给予人民民主的意思,最终联省自治在孙中山发动的北伐革命中归于失败。[3]
梁启超第一个提出“联省自治”的概念。1919年梁启超在其所写的《解放与改造发刊词》中,第一次提出了“联省自治”的政治主张,他写道:“一、同人确信旧式的代议政治,不宜于中国,[4] “湖南自治运动”的精神领袖梁启超
故主张国民总须在法律上取得最后之自决权。二、同人确信国家之组织,全以地方为基础,故主张中央权限,当减到对外维持统一之必要点为止。三、同人确信地方自治,当由自动,故主张各省区乃至各县各市,皆宜自动地制定根本法而自守之,国家须加以承认。”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湖南等省区地方势力为维护地盘和统治权而提出的政治主张。最早提出这个口号的是湖南军阀谭延闿、赵恒惕。湖南人民在南北战争中,饱尝兵祸的痛苦,厌恶外省军阀统治本省区,1919年12月发动了驱逐皖系军阀张敬尧的运动。1920年7月湖南督军谭延闿借口避免转入南北战争,通电全国,表示要“顺应民情”,实行民治,“采民选省长制,以维湘局”。[5]
湘籍名流熊希龄和粤籍名流梁启超进一步主张仿照美国联邦制,由各省区自制省区宪法,实行自制,并号召召开联省会议,成立联省自治政府。11月赵恒惕取代谭延闿主持湘政,继续推行“自治”和“制宪”活动,并发表“联省自治”通电,派人到四川等地联络。1922年1月公布了《湖南省宪法》,企图在北京政府和广州国民政府之外,再建一个全国性的联省自治政府。[6]
谭延闿、赵恒惕提出的“省自治”和“联省自治”先后得到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浙江和奉天等省区地方军阀的响应,形成一个规模很大的要求省区自治和联省自治的高潮。在直系军阀吴佩孚推行以武力统一的局势下,西南各省区军阀都高唱“自治”,以图割据自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