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双桥区[1] 地处成渝经济走廊,幅员43.1平方公里,是大足、璧山、永川、荣昌四县市的中心区,距重庆市区80公里,成都市区260公里,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和辐射优势。属四川盆地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平均汽温17.4℃,最热七月平均温度27.6℃;海拔350米以下,全区水资源丰富,有地下水、地表水和外来水资源。辖区内有风光旖旎的天然旅游胜地龙水湖风景区、巴岳山风光和国家三大重型汽车生产基地之一的重庆重汽集团。区内工业发达,基本形成了以重型汽车改造、改装、零部件生产和销售为龙头,饲料、铸锻为两翼的工业体系。
双桥区[2] 紧靠成渝高速公路和成渝铁路,大邮高等级公路贯穿全境,实现了村村通公路;10000门程控电话连接着国内外各大中城市。
双桥区是国家级科技先进区、国家级"普九"达标区和全市第一个爱婴区。城区绿树成荫,环境幽雅,人均绿地45.5平方米。金融保险业欣欣向荣,存、贷、保险业服务高效、便捷。
双桥区立足区情,突出"特色",将着力构建以汽车工业为主体、旅游业、特色农业为主要补充的经济格局。重点推出现有汽车改装、机械加工、铸造等企业技术改造、旅游业、高效生态农业、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开发、农副产品深加工的投资洽谈项目。
重庆市双桥区是1974年10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并于1975年3月正式设立的,为重庆市直辖的的行政区。
2011年10月24日,国函(2011)129号,批准撤销重庆市双桥区和大足县,设立大足区。[3]
2011年11月2日,重庆市双桥区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转发《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双桥区大足县设立大足区和撤销万盛区綦江县设立綦江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称,按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1 129号)精神,经重庆市市委第143次常委会议、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就撤销双桥区和大足县设立大足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撤销双桥区、大足县,设立重庆市大足区,辖原双桥区、大足县所辖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原大足县棠香街道二环北路路段1号。同时,设立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133平方公里,为市级开发区,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工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