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早期文化活动,为拥有2700多年历史的“大园尖山遗址”,文化类型属新石器时代的圆山文化晚期。 白沙岬灯塔
前期主要是平埔族之凯达格兰族及道卡斯族的居住地,主要有南崁、霄里、龟仑、与坑仔等四部落居住于现今的桃园市范围,这四部落常称为南崁四社。除了平埔族之外,泰雅族亦居于当时的桃园市区域。
明朝天启六年(1626年)与明朝崇祯十五年(1642年),最初对桃园地区的拓殖是郑成功,虽然西班牙与荷兰殖民势力先后进入台北盆地,但并未进入桃园。[3]
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年)开始,郑成功逐荷人而领有台湾,划北部为天兴县时,始有所属。翌年郑经改县为州,并设北路安抚司,广事开辟。当时桃园市境地属天兴州管辖。郑氏在北台湾以南崁港为根据地以开屯招佃,并成为台湾北部出入的主要点,但由于明郑的垦台依然是以承天府(台南)周遭为主,北部地区只有零星开发。
南明永历三十七年(1683年),郑克塽降清,明郑政权灭亡,台湾遂进入清朝时期。[3]
清雍正年间,由于荷治及明郑时期,桃园一带均未有大规模之开发,因此桃园地区仍为原住民栖居聚集之所。当时桃园这一大片草原荒地称为“虎茅庄”,虎茅庄即“粗劣野草丛生之地”,取其“茅草如虎伤人”之意。 共3张 慈湖蒋陵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桃园地区正式辟地。乾隆二年(1737年),开始了大规模屯垦,广东客家移民薛启隆率众自台南入垦桃园地区,拓垦范围东自龟仑岭(龟山),西达崁仔脚(内坜),北起南崁,南至霄里一带。后有移民于此遍植桃树,桃花齐开时节,花海如云,乃改称“桃仔园”,此为桃园市市名之由来。由于桃园的开发为台北盆地开垦的延展,因此桃园地区的发展呈现由北向南的趋势。
在中国大陆移民开始大量移入后,闽籍人士多聚于今桃园区与附近之沿海地带,而粤籍人士则聚于靠内陆的中坜、平镇、杨梅、龙潭及沿海的观音、新屋,这种依籍贯分居的现象壁垒分明。
清朝前期将北台湾视为边疆地带而较少管理,由于族系复杂,桃园地区的闽粤械斗与漳泉械斗非常频繁,并有着非常复杂的合纵连横关系。而至乾隆年间,桃园地区已逐渐发展成两大聚落的面貌,分别是桃仔园与涧仔坜(今中坜),清政府将两大聚落整并后各取一字合而为堡名,故名“桃涧堡”。[3]
清朝光绪二十年(1894年),清朝与日本爆发甲午战争。清朝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清朝战败并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割让予日本,台湾随即进入日据时期。 日据时期初期,台湾行政区划的变化相当频繁,清朝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至清朝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桃园地区属台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