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一般指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标志是共产党(工人党或劳动党)执政,而且往往是采用一党制或一党专政制。由于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一党制或一党专政制,且是共产党(工人党或劳动党)执政,因此在世界上又被称为共产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大多加入社会主义阵营。
1989年到1991年间,苏联和苏联控制下的东欧发生剧烈的政治动荡,共产党或者共产主义政党纷纷失去政权。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使得社会主义国家急剧减少,也令其余的社会主义国家产生空前的危机。因此使得剩余社会主义国家(南斯拉夫联盟)也开始分裂,以古巴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仅进行有限的改良,以中国为代表社会主义国家开始进行改革。对于进行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西方人眼中已经不再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认为这是“共产主义失败论”的根据之一,甚至于像朝鲜这样的保守派社会主义国家也认为已经“变质”了。
二战后的民族独立浪潮中,除部分国家走上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道路,还有相当数量的新独立国家也曾宣布自己是某种特殊类型的社会主义国家,总共约有50多个。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往往具有民族主义或宗教的色彩,如:国大党社会主义、纲领党社会主义、复兴党社会主义、佛教社会主义、伊斯兰社会主义、阿拉伯社会主义、乌贾马(村社)社会主义、非洲社会主义、桑地诺社会主义等。
国家社会主义:纳粹德国自称的国家社会主义并非社会主义的一种形式,而是纳粹对法西斯主义的包装。对社会主义类似的声明还有日本法西斯鼻祖北一辉的法西斯主义代表作《国体论及纯正社会主义》。事实上国家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是建立在极端仇视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的,属于极右思想,若将其归入社会主义,当属断章取义。将社会主义和所谓的国家社会主义进行混淆往往是社会主义的反对者对人民的欺骗手段,以败坏社会主义的名誉。
民主社会主义:这是在北欧等地盛行的以高度发达和高福利为代表的制度,较社会民主主义更为偏左,其依靠是原始积累,属于一种典型的改良主义,是资本主义左翼的一种主张。但在西方语境中“社会主义”通常指北欧国家的制度。
市场社会主义:在西方用来形容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的混合制经济和社会主义的体制。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身。
1.正确认识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曲折发展,树立正确的发展观。
第一,从世界历史的长河看,社会主义在短时期内还只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苏联革命和建设从1917年算起也只有74年,需要一个摸索的实践过程。如1961年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纲领宣称社会主义已在苏联取得“完全的、最后的胜利”,要在1980年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的共产主义建设论;1967年勃列日涅夫宣称在二十年内要完善发达的社会主义,现正处在这一漫长历史阶段的起点论;戈尔巴乔夫则在苏共二十七大修改为社会主义完善论。所有这些,都是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不成熟的表现。可以说,对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的定位不准是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大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