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清康熙年间晚期写作“甲母克寺噶珊”,后汉译“嘉木寺”“贾木司”“佳木斯”。“佳木斯”一词,满语意为“驿丞”或“站官屯”。 共3张 佳木斯夜景
周,属肃慎。
汉晋,属挹娄。
南北朝,属勿吉。
隋唐,属靺鞨。
辽代,属五国部。
金代,属胡里改路。
元朝,属水达达路。
明朝,属奴儿干都司。
清朝,属吉林将军三姓副都统辖区。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于今市内永红区丈放“东兴镇街基”。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广商户渐开。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置依兰府,归依兰府管辖。宣统二年正月二十日(1910年3月1日),正式设置桦川县,改隶桦川县管辖。桦川县署驻东兴镇。
民国元年(1912年)11月,桦川县署迁驻悦来镇。
民国十九年(1930年),佳木斯屯与东兴镇合并,定名为“佳木斯镇”,隶属桦川县管辖。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2月1日,东北沦陷后,伪满新设三江省,伪省公署驻佳木斯。同时,伪桦川县公署移驻佳木斯镇。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6月27日,伪满决定,调整行政区划,设置佳木斯市,9月成立佳木斯市制筹备处,12月1日正式成立伪佳木斯市公署,由三江省管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同年10月下旬,在佳木斯成立三江地区行政公署;11月21日,撤销三江地区,设置合江省,省政府驻佳木斯市。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并入松江省,由松江省直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