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齐永明六年(488年),置北流郡,因圭江流向由南而北而得名,无属县。 北流城区航拍
南朝梁(502—557年),北流郡改称北流县,是北流县行政建制之始。北流县宋、齐属越州,梁、陈属合州。
隋,属合浦郡,大业二年(606年),废陆川县建置并入北流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北流县析置北流、陵城、扶来三县,复置陆川县,均属铜州(治所北流)辖地,贞观元年(627年),属容州。乾封二年(667年),北流增置罗卞县(治所今六靖长江村)。总章元年(668年),又增置峨石县(治所今隆盛香圩村)。新增之两县及扶来县属禺州,北流、陵城属容州。
宋开宝五年(972年),撤销峨石、扶来、罗卞、陵城四县,其地并入北流县,属容州都督府普宁郡辖地。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北流为容州路总管府辖地。
明洪武十年(1377年),北流县改隶梧州府郁林州。
清顺治八年(1651年),北流改属梧州府。雍正三年(1725年),改属郁林直隶州。 光绪六年(1880年)《北流县志》所载的北流地图(城市全图)
民国元年(1912年),北流属郁林府。民国2年撤郁林府,设立郁江道,北流为其属县。民国三年(1914年),改郁江道为苍梧道,北流属之。民国十五年(1926年),广西省政府成立,废除道制,北流直属省府。民国十九年(1930年),北流属郁林民团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北流属梧州民团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民团区改为行政监督区,北流属梧州行政监督区。25年,置浔州行政监督区,北流属之。同年,增设郁林行政监督区,北流属之。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郁林行政监督区改为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简称第六区),北流属之。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原第三、五、六区合并为第三区,北流属之。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北流、郁林等6县划出,新置第九行政督察区(简称第九区),北流属之。
解放后,仍称北流县,属郁林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