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铭
墓志不仅是文字,也是实物。大约从五世纪起,墓志大多是刻有墓主生世的方形石板,边长40至160厘米不等。传统的墓志分“序”和“铭”两部分。“序”的常见内容是墓志主姓名、丧葬、先辈世系、生世、德操、才能,以及(如果墓志主是男性)事业所成。“序”的行文长短不一,有几百字的,也有几千字的。一般来说,“铭”要比“序”短得多,它基本上是以诗句的形式再现“序”中的内容,辅之以表达悼亡和思念的诗句和典故。
墓志铭一般都有一方保护性的盖,盖上有墓主的姓名,若墓主地位显赫,则加上其官职封号。盖铭一般以篆体字刻写,周边镶以吉祥动物或体现中国宇宙观的纹饰。墓主入葬时,这套墓志铭和盖会被置放在靠近他/她的地方——或是棺椁上,或是棺椁前,或是墓道口。
墓志的制作要经历几道程序,且极其费时,男性精英的墓志尤其如此。一般来说,墓志制作的第一步是编写墓主的行状,这大多由他的家人或挚友执笔。然后治丧者之一会请求一位名家为墓主写墓志铭。声望高的文人往往会收到许多撰写墓志的请求,却不一定全部接受请托者的要求。有时候皇帝也会旨令某个朝官撰写同僚的墓志,也有文人毛遂自荐为墓主作志的,还有一些文人学士甚至自撰墓志铭。
墓志撰写完毕并交付(往往是长途递送)给请托者后,墓主家庭可以直接采用撰志者的书法,也可以再请一个书法家誊写以增添墓志的艺术效果。许多家庭最后选择另请书法家,这又要花费大量时间和资金。正因为如此,墓志铭以及墓志拓本为我们研究书法以及字体的发展演变提供了极有价值的材料。一般来说,墓志铭是用楷书书写的,而志盖上死者的姓名和官衔则采用篆书或隶书,然后由当地的刻石艺匠完成最后一道程序。可以想象,在复制这些书法家的作品时,艺匠的审美取向和文化程度对墓志的视觉效果有着极大的影响。正如我们在一些出土墓志中所看到的,书法家或刻石艺匠偶尔会出错——或是漏字,或是有错别字。[2]
墓志入土并不标志着它的终点,墓志铭会被制成拓片,或收入到选集、宗谱、家训或文人学士的个人文集中。这些墓志铭不仅在亲友间流传,它们的文学和艺术价值也被文人们所欣赏。[2]
墓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那时人们已经在墓中放置种种文本,它们或是写在绢帛上,或是写在更为耐久的材料上,其作用是标示死者、保护墓葬,并向阴曹地府通报墓主生前的地位和特权。我们还会在棺椁、随葬品、供品架,以及墓道口、支柱、墓门、墓壁等处发现有关死者家世和生平的铭文。大多数随葬品很贵重,所以只有富贵之家才会如此奢侈。不过,考古发现证明,当时的观念是,无论地位高低,死者都应该有一个身份证明。比如,考古学家在一个秦汉时期的刑徒墓葬群中发现了几百个刻有死者基本信息(如名字、户籍、死亡日期等)的砖瓦。虽然这些砖瓦文字简略、材料粗陋,但它们担当着双重作用——既是官府的记录,又是死者亡灵转世的身份标示。学者们认为,这些“志墓”文字是墓志铭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