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当之无愧”指因具备相应资格或成就而毫无惭愧地接受荣誉,出自北宋文学家欧阳修的书信体散文《回丁判官书》,原文强调“当之而不愧”的内在依据。宋代文献中已形成该成语的雏形,明清时期成为定型成语[1] 。
该成语多用于正式场合形容人或事物的匹配性,主谓式结构中“当”为动词核心。清代高阳在《清宫外史》上册中以“清慎勤三字”评价人物品德时,采用“可当之无愧”的句式[1] 。现代用法延续作谓语或定语的语法功能,如“这个称号他当之无愧”。
“当之无愧”与“名副其实”都强调名实相符,前者侧重荣誉承受的坦然,后者侧重名声与实际的统一。“名不副实”则直接指向名称与实质不符的状态,构成语义对立[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