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是“车”与车的单位“辆”的合称。所谓车,是指陆地上用轮子转动的交通工具;所谓辆,来源于古代对车的计量方法。那时的车一般是两个车轮,故车一乘即称一两,后来才写作辆。由此可见,车辆的本义是指本身没有动力的车,用马来牵引叫马车,用人来拉或推叫人力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有了用蒸汽机来牵引的汽车等等。这时车辆的概念已经悄悄起了变化,成为所有车的统称。比如,交通管理部门统计的城市车辆数,报刊上报道的发生多少车辆交通事故等。这里的车辆泛指所有的车。 火车
但是,铁路上所说的车辆,还是特指没有动力装置、要靠机车牵引才能在铁路线上运行的客货运输工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1)“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2]
有客车和货车两大类。常见的客车有硬座车、软座车、硬卧车、软卧车、餐车、行李车、邮政车等。常见的货车则有平车、敞车、棚车、罐车、保温车等。
有四轴车、六轴车、八轴车等。轴数越多,车轮也越多,载重量就越大。
例如货车有50吨、60吨、75吨、90吨等不同的载重量。
小词典——轴重。轴重并不是指车轴本身的重量,而是车辆总重与轴数之比,也就是车辆每一对车轮加于轨道的重力(自重+荷载)。车辆的轴重受制于轨道和桥梁允许的最大荷载。我国铁路线路允许的最大轴重为25吨。也就是说,在同一条线路上,要想拉更多的货物(比如重载货物列车)就必须增加车辆的轴数,采用多轴车来分担每根轴的重量。
车辆的种类虽然多,构造却大同小异。这应该说是标准化的功劳,也是大型生产流水线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需求的变化,铁路车辆的外形开始有了改变,尤其是客车车厢不再是清一色的老面孔。但是它们的基本构造并没有重大的改变,只是具体的零部件有了更科学先进的结构设计。
一般来说,车辆的基本构造由车体、车底架、走行部、车钩缓冲装置和制动装置五大部分组成。
车体是车辆上供装载货物或乘客的部分,又是安装与连接车辆其他组成部分的基础。早期车辆的车体多以木结构为主,辅以钢板、弓形杆等来加强。近代的车体以钢结构或轻金属结构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