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局长[7]
王 旭:副局长,负责援疆工作。
李 伟:副局长,负责政工、党建、党廉、机关效能、安全生产、综治法治、平安创建、县高质量考核工作。分管办公室(信息科)、行政政法与教科文科(政策法规科)、财会培训中心。
刘恒志:副局长,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工贸发展科(金融科)、债务科、联兴担保公司、丰盈公司。
渠立桂:副局长,分管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
渠慎刚:副局长,负责营商环境建设、为民办实事。分管国库科(政府采购管理科)。
王经哲:副局长,负责人才工作、省市对县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协管预算科,分管会计与监督评价科、财政监督检查局、协同治税办公室。
彭桂玲: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主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协管预算科,分管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城乡建设重点工程。[3][5]
(一)拟订全县财税政策、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推进高质量发展、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建议。研究提出社会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起草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规范性文件。改革完善县对镇(街道)、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镇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管理工作。
(三)研究制定综合治税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涉税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和比对,协调税务部门作涉税处理。参与规范税收秩序、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税源调查和重大税收政策调研。协调指导镇级综合治税工作开展。
(四)负责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县级预决算公开。
(五)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负责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全县非税收入政策,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县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