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男爵”一词源于“男爵”(baron)。而从男爵的地位则在男爵之下,骑士之上。
从男爵爵位有两点是独一无二的:·从男爵是一项世袭荣誉,但却不属于贵族爵位,因此从男爵在上议院并没有议席。 从男爵
·从男爵以“爵士”为敬称,但却不属于“骑士爵位”。
“从男爵”一词拥有长远的历史。托马斯·德拉摩尔爵士(Sir Thomas de la More)最早在1321年提到,巴仑伯格战役(Battle of Barrenberg)除了有骑士和男爵参战外,也有从男爵的参与。此外,爱德华三世曾经在1328年册立了8个从男爵,他们分别是圣莱杰,斯勒马芝从男爵(St Leger, Baronet of Sledmarge)、登,博曼斯顿从男爵(Den, Baronet of Pormanston)、费兹杰罗,拜恩教堂从男爵(Fitzgerald, Baronet of Burnchurch)、韦尔斯利,纳威奇从男爵(Welleslye, Baronet of Narraghe)、晓斯,格特里姆从男爵(Husee, Baronet of Gattrim)、圣米歇尔,丽朋从男爵(St Michell, Baronet of Reban)、马威德,斯嘉恩从男爵(Marwarde, Baronet of Scryne)以及南格尔,纳文从男爵(Nangle, Baronet of the Navan)。后来在1340年、1446年和1551年相继有新的从男爵册立。而至少其中一个于1340年授予威廉·德拉波尔爵士(Sir William de la Pole)的从男爵位,是他用钱买来的,至于他所出的钱应该用于军队开支上。然而,现今的研究已无法得知这些从男爵爵位是否世袭,但相信这些爵位悉数早已断绝。
在理查德二世在位时期,“从男爵”之名用于那些不再拥有被国会召唤的权利的贵族,身份类似地位比他们低的方旗骑士(banneret)。
一直至17世纪初期,从男爵之制度才开始复兴。大约在16世纪末或17世纪初时,罗伯特·科顿爵士发现了一张爱德华三世在位第十三年时,发给威廉·德拉波尔的专利状,该状指明,可以以一定之金钱换取从男爵爵位。这个发现启引了从男爵制度之重设。
从男爵制度之发展,经过以下五个阶段:
1.英皇詹姆士一世在1611年5月22日创设了世袭的英格兰从男爵爵位,以补助爱尔兰的拓居地。詹姆士一世向200名家境富裕,每年可从庄园赚取超过1000镑的人士提供爵位,但他们必须缴付相等于30名士兵服役3年,并以每人每日以8先令计的军费。至于从男爵则要把款项缴交国皇的财务部。这个建议由索尔斯伯利伯爵所建议,他认为“这项荣誉对各士绅的影响很少,却对财务部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