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协助支队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大队)行政工作;负责党务、内外联络、协调、接待、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宣传、档案管理、保密保卫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重要报告和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执法装备、环境秩序、后勤服务等管理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治安综合治理、计生等社会工作。承办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拟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组织开展综合性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受理渔业行政执法投诉,代理支队应诉行政执法诉讼案件;承办上级和支队领导交给的工作
财务科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管理支队各项资金,编制支队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及预算工作,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和分配使用方案,经批准后组织或监督实施;负责项目制定和资金的审核、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定期统计有关数据资料,分析本支队经费使用情况并提出对策。及时接收、拨付业务经费,监督管理罚没款和各项业务收费。负责固定资产及物资的购置计划的审核、管理及报废工作。[1]
海事科
负责组织、协调渔船海上遇险搜救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调解和处理渔业网具纠纷事故、渔船海损事故,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渔业船员业务资格培训、考试发证及审换证;对渔业海上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提出避免渔业网具纠纷事故、海上交通事故的措施、意见并监督实施;对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大队对防风抗台、抢险救灾、伏季休渔期间渔港渔船的安全管理。[2]
陈智贤
职务:支队长
分管工作
主持支队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等方面工作。
个人简介
1992.09—1994.07 广西农业大学牧医系淡水渔业学习
1994.07—1994.09 待分配
1994.09—1995.12 广西合浦县水产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