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最普通贸易公司就是“对缝”的公司,就是最早的皮包公司。国内贸易,相对内外贸区分应以进出海关为准,如出海关的,就是外贸。
在国内运输并不代表不出海关,如果进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保税仓库就需要报关。
一、供需方的确定
1、了解供需方的全称、注册地点、联系电话、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额、商业信誉等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2、了解供需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考察其是否具备供货/求购能力
二、交易磋商
1、与供需双方经过进一步协商,确定货物的价格、数量要求、运输方式、供需方的权利与义务
2、拟定意向性协议
3、协议双方确认
4、企业内部审核
5、制定监督方案
三、签订合同
确定与供需双方的合作方式、付款方式、各项权利与义务、合同的有效期、违约责任
四、运输
1、根据贸易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比较价格、信誉选定合适的运输单位
3、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4、重要物品可经保险公司承保
五、资金需求分析
1、正确反映价格、结款方式、税率
2、全面、正确的反映固定费用
3、计算出总成本及税后利润,提出资金需求计划
六、结算方式和财务监管
1、及时对账、下账,保证应收、应付账款的正确性
2、施行财务监管
3、根据各项费用的实际发生时间及时做账
国内贸易促进政策现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政府对国内贸易的经营管理逐步放开,目前国家商务部和各地国内贸易行政管理部门主要的工作是促进国内贸易健康发展,所制定的促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推动内贸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
1978年以前,物资、商业、粮食行业的流通主体基本上是国有企业,投资主体是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集体性质的比例不大。供销社虽是集体经济性质的,但其经营管理也基本上与国营商业无异。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家鼓励支持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港澳台经济、外商经济等投资内贸领域,内贸投资、融资的渠道大大增多、拓宽,国内贸易投资体制已经基本完成由计划模式向市场模式的转变,投资主体发生了根本变化,由政府这单一的投资主体发展为多元投资主体。
国内贸易投资体制的变化使我国物资、商业、粮食、供销等系统基本上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战略调整中,大多数国有内贸中小企业已经退出市场,而大中型国有流通企业正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重组兼并,形成若干实力较为强大的企业集团。股份制企业将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个体商业、民营企业大量涌现,很多已发展为资产颇具规模的大型企业,并逐渐成为投资内贸流通业的主要力量。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给中国流通业带来了繁荣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