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待遇作为法学术语,主要包含两类情形:
本国人与外国人待遇差异:包括限制外国人权利(如泰国限制外国人办报)或给予超国民待遇(如外资税率优惠)[1][4][5][6][9]。
外国人间待遇差异:基于地理、历史等因素给予特定国家更优惠待遇(如欧盟成员国互免签证)[5][6][9]。
差别待遇合法性取决于是否含有歧视因素:
合法情形:基于历史、地理等客观因素的非歧视性差异,如东盟国家间的关税优惠[1][5][8]。
违法情形:国际贸易中的报复性限制或对外国人施加特别限制性规定(如纳税、配额或行政管理方面给予不平等的待遇)[2][7][8]。
国际法层面:不歧视待遇条约用于预防缔约国实施歧视待遇(亦称差别待遇)[8]。
国内法层面:
2024年12月1日起,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禁止经营者对消费者实施隐蔽性差别定价[3]。
司法层面,2022年最高院指导案例明确无正当理由的地域差别对待构成就业歧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