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期,境内为西戎地。
西周夷王元年(前885年),周封在渭之间养马有功的赢非子为附庸(按周分封制,领地方圆不足50里,不直接通达天子,依附于诸侯,谓之附庸),在秦建邑,号赢秦(邑在今张家川镇瓦泉村)。
秦昭襄王二十八年(前279年),秦设陇西郡,郡治狄道(今甘肃临洮),张家川县属陇西郡。
西汉时期,沿袭秦制,实行郡县二级制。
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置天水郡,辖16县,其中陇县(治今张家川县城)在县境。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置监察性质的刺史部13州,陇县属凉州刺史部天水郡辖。
东汉建武十八年(42年),改王莽所置州牧为刺史,凉州刺史部(当时的刺史部依然是监察区,而州刺史在州内有固定治所,不再赴京奏事)驻陇县(今张家川县城)。
东汉永平十七年(74年),天水郡改称汉阳郡,辖13县,撤清水、戎邑道并入陇县。
东汉中平五年(188年),凉州刺史部由陇县迁冀县(今甘谷)。
三国时期,魏实行州、郡、县三级制,魏复置清水县,撤陇县并入清水县,属广魏郡。之后张家川再未置县,今县境大部属清水县、秦安县辖。
金天会八年(1130年),今张家川县分属秦州之冶坊(治清水县黄门乡)、陇城(治今秦安县陇城乡)两县。
元至元七年(1270年),撤陇城县并入秦安县,撤冶坊并入清水县。张家川县分属秦州之清水、秦安两县辖。
明清时期,今张家川大部仍属秦州之清水县、秦安县辖。
民国二年(1913年)3月,推行省、县两级制,暂存道制。张家川县大部分仍属甘肃省陇南道之清水、秦安两县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甘肃省设立行政督察区,张家川县大部属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之清水、秦安县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