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国家税务局是临川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临川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根据临川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临川区国家税务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抚州市临川区国家税务局
(三)根据临川区经济税源和抚州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临川区的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收票证和其他税收合法凭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临川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以及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临川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川区国家税务局设置11个行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设置3个派驻机构(税务分局)。
内设机构
临川区国家税务局内设6个行政股室,包括: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级别为正股级);一个办税服务厅(级别为副科级);一个纳税评估科(级别为副科级);二个税源管理科(级别为副科级),即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
1、办公室
负责制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