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始建酃县(今珠晖区酃湖乡,西汉至隋朝酃县治现衡阳市珠晖区酃湖,后迁现炎陵县治)。
共3张 衡阳市标准地图
西汉末年,酃县西部设钟武侯国。
三国时期,衡阳分属于衡阳郡和湘东郡,出现二郡分立,分别隶属于荆州湘东郡和衡阳郡,耒阳、常宁属桂阳郡。
西晋初,沿袭之,后析荆州、广州置湘州,现衡阳市均属湘州。东晋废湘州并其入荆州,先后设湘东郡、湘州,现衡阳市均位于其范围内。
南朝宋齐梁陈四朝,仍设重安县、临蒸县、衡山县,南朝陈设新城县,湘州隶衡阳国;耒阳、衡东先后属桂阳郡、湘州;常宁均属湘东郡;现祁东刘宋时分属永昌、祁阳二县,隶湘州零陵国,齐梁陈三朝,祁东亦分属永昌、祁阳二县,属零陵郡。[5]
隋开皇七年(589年),隋灭陈并改郡为州,并湘东、衡阳两郡为衡州,并临蒸、新城、重安为衡阳县,州、县城均设湘江东岸,为历史上首次出现以衡阳命名的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置衡州,复析临蒸、新城、重安三县。后重安、新城并入临蒸。开元二十年(732年),复名衡阳,为衡州治。天宝元年(742年),衡州改为衡阳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衡州。[5]
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时,分属山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黔中道黔州都督府,唐代宗广德二年(764年)在衡州置湖南观察使,从此在中国行政区划史上开始“湖南”之名。[93]
五代十国时期,马殷在湖南创建楚国,衡阳为衡州地。
北宋时,现衡阳市仍分属衡州与潭州,现衡山、衡东、祁东属潭州。南宋沿袭之。
元朝,确定行省制度,省下设路,改置衡州路总管府,现衡阳市分属衡州路总管府和永州路总管府,在衡州设湖南道宣慰司(后迁治潭州),隶属湖广行省。元贞元年(1295年)衡永郴桂诸路人民抗粮、抗丁,起义频繁,朝廷于衡州设行枢密院。[5]
明初,置衡州府,隶属湖广行省。下辖衡阳、衡山、衡东、常宁、耒阳、安仁、炎陵、桂阳、嘉禾、蓝山、临武地。明朝中后期设雍王、桂王藩国,都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