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障碍物还能直接杀伤人员、破坏装备并可对人员造成精神恐惧和威胁。障碍物与火力相结合,可以显著提高直瞄武器的毁伤效能。障碍物按性质,分为天然障碍物和人工障碍物两大类。
天然障碍物包括天然形成的,和平时为生产、生活而构筑的,战时能起到障碍作用的物体。
人工障碍物是为阻滞军队行动而构筑和设置的障碍物。有爆炸性障碍物和非爆炸性障碍物两大类。爆炸性障碍物,是利用爆炸产生的能量毁伤装备、杀伤有生力量,以阻滞敌方行动的人工障碍物;非爆炸性障碍物,是一种以形体或产生能量来阻滞敌方行动或杀伤敌方的人工障碍物,主要有筑城障碍物、火障碍物、电障碍物、化学障碍物和破坏物等。筑城障碍物是由改造后的地形、构筑物、结构物等构成的非爆炸性障碍物,如铁丝障碍物、土工障碍物、桩砦类障碍物、拦障类障碍物、鹿砦障碍物、冰雪障碍物、水障碍物等。
人工障碍物按用途,还可分为防坦克(防运输车辆)、防步兵、防舰船、防空和抗登陆等障碍物。在防御作战中,障碍物可用于:破坏、干扰敌方集结,阻滞其机动,诱逼其进入不利的进攻出发地域或易遭歼灭的地区;加强防御阵地、掩护阵地侧翼、接合部和重要目标,节省己方兵力,封闭敌方突破口,巩固已恢复地区(阵地),阻滞敌方空降,增强防御的稳定性;还可用于掩护部队转移和退却。在进攻作战中,障碍物可用于:掩护进攻出发阵地和军队暴露的翼侧,巩固已占领地区(阵地),阻滞敌方反冲击、反突击、突围和退却。
在海战和抗登陆作战中,障碍物可用于:封锁敌方港口和航道,打击敌方舰船,阻碍其航行;保护己方海军基地、港口、驻泊点免遭敌潜艇、鱼雷的袭击;阻滞敌方舰艇接近己方海岸和登陆工具、登陆兵上陆。运用障碍物的基本要求是:有重点并隐蔽、灵活地使用,既能有效地阻滞敌方的行动,又不妨碍己方军队的行动;发挥各种障碍物的整体作用,充分利用天然障碍物,使天然障碍物与人工障碍物相结合,爆炸性障碍物与筑城障碍物相结合,防坦克障碍物与防步兵障碍物相结合,地面障碍物与空中障碍物相结合,真障碍物与假障碍物相结合,预先设置与机动设置相结合。现代防御通常构成以防坦克(或抗登陆)障碍物为主的立体障碍物配系。
最早的人工障碍物是壕沟、防栅(树篱)和土石墙。在中国,已知的最早的土工障碍物,可追溯到公元前4800~前4300年,在西安半坡村氏族聚落遗址中,发现在氏族聚落周围挖有宽、深各5~6米的防卫壕。据考古发现,公元前3000~前2000年内蒙古赤峰东八家就构筑有块石墙。至于墙、壕两种障碍物并用的最早实例,是商代盘龙城(今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遗址,它在城墙外挖有10米宽的壕。到了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陆续出现的野战和守城障碍物有拒马、鹿砦、竹签桩、木蒺藜和铁蒺藜、陷马坑(陷阱)等。水障碍物和水中障碍物在中国也很早就用于战争。如汉王四年(公元前203),汉军与齐、楚军夹潍水(今山东潍河)而战,汉将韩信在上游用沙袋壅水,待齐、楚军渡河时,决壅放水,使楚军大半未能渡河,从而击败楚军。西晋咸宁六年(280)晋灭吴之战中,吴国军队曾在长江中设置拦江铁索和铁锥等水中障碍物,企图阻滞晋军的水路进攻,未逞。火药的发明导致了爆炸性障碍物的产生和发展,应用地雷、应用水雷等爆炸性障碍物13世纪在中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