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成语通过"名"(说出)与"状"(描述)的双重否定构成绝对化表达模式。晋代葛洪在《神仙传》中记载'光彩耀目,不可名状',将视觉震撼转化为语言表达的困境。明代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九'心中喜不可名状',则将情感体验的复杂性推向极致[1] [2] 。
《老子》第十四章"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以哲学思辨阐释语言表达的局限[2] 。宋代《夷坚丙志》通过'光彩耀目,不可名状'的具体意象,展现成语的修辞张力。晋代葛洪《神仙传》中'光彩耀目,不可名状'的描写,则将视觉体验纳入成语应用范畴[1] 。
与"不可言宣"相比,二者都强调语言表达的限度,但"不可名状"更侧重客观事物的复杂性,"不可言宣"则多指主观情感的隐秘性。同属古代成语的"莫可名状"在语法功能上与之完全重合,但使用频率较低[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