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成语最早记载于东晋葛洪所著道教典籍,据《神仙传·王远》载述麻姑赴宴场景:"其衣有文章,而非锦绮,光彩耀目,不可名状"[2] ,通过仙人之姿凸显服饰华美。另见《神仙传·麻姑》异文版本有相似描述:"衣有文采……光彩耀目,不可名状",印证该成语在早期道教文献中的定型过程。
至清代文学作品中,该成语使用场景拓展至世俗描写。和邦额《夜谭随录·阿稚》记述嫁妆陈设时写道:"妆奁随之以进,光彩耀目,填塞草堂",将原本用于仙界的视觉描写延伸至人间富贵景象。支机生《珠江名花小传》卷二更以"卧榻遍饰金犀,光彩耀目"展现器物装饰之奢华。
成语核心由"光彩"与"耀目"构成复合结构:
"光彩"双关物体光泽与荣耀象征
"耀目"强调视觉冲击强度两者组合形成主谓关系,整体表达"光采鲜明使人目眩"的语义特征。与近义词"光彩溢目"相比,前者侧重光线反射效果,后者强调视觉充盈感。
在句法层面主要承担两种功能:
作谓语:如"珠帘绣幕,光彩耀目"
作定语:如"光彩耀目的琉璃瓦"该用法自清代已趋稳定,现代汉语中仍保持古汉语语法特征。
作为成语接龙常见词目,可与"目不暇接""目眩神迷"等视觉类成语形成链式搭配[1] ,体现其在语用层面的活跃度。当代网络词典编纂时多将其归入"器物描写"与"视觉感知"语义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