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形演变流程图(文中出现序号参照此图所示文字)
“义”,繁体写作“義”,这个字出现较早,甲骨文(图1-3)金文都有发现。上部是“羊”,下部是“我”。西周金文(图4-6)承袭甲骨文,但“羊” “我”二旁已开始分离。战国文字“义”所从的“羊”常省作字符A或字符B,所从的“我”或讹作字符C,或作字符D、字符E,与“弗”字形近。马王堆汉墓帛书“义”或从羊、从弗,“弗”是“我”字的讹变。简体的“义”最早出现在元抄本《京本通俗小说》上,现代所用的简体字“义”产生于明清时代。早在宋元时,民间常借同音的“乂(yì)”代“義”。为了避免跟治理义的“乂”相混,后来就在“乂”上增加一个区别性的笔画“丶”造成一个新的专用字“义”,简化字表采用了这个俗体字。[2]
关于“义”的构型和本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解说:
1、会意字兼形声字。羊是古代祭祀时常用的祭牲之一。在古人的观念里,羊确实可以成为美善的象征。所以,“義(义)”字造字原意为祭祀仪式。“我”在此是声符(“义”与“我”上古音同属疑母歌部),表示读音与此接近。还可以认为“我”是那个祭祀的人。“我”本来是指一只有棱有角,还具有锯齿状的刀刃的兵器,后假借作第一人称的代词,指自己。[18] [20]
2、象形字或会意字。“我”原指一种长柄的兵器,这种兵器在战场上不太灵便顺手,但在仪仗队里用得上,所以在部族祭祖时,除了供上羊头之外,还有手握“我”的武士作仪仗队。从图1的甲骨文看,“义(義)”所从的“羊”和“我”共用一竖画,像是顶部有羊角形装饰的“我”。这个上有“羊”,下有“我”这仪仗的“义(義)”字,作用在于“仪”,“义”本义即为威仪、礼仪。[5] [21]
祭祀仪式只是礼仪中的一种,是义造字时选择的对象,因而用来表示所有的礼仪。《左传·庄公二十三年》:“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王引之《经义述闻·春秋左传上》引王念孙曰:“义,读为仪。”沈玉成译:“朝觐是用以纠正排列爵位的仪式,遵循老少的秩序。”在古书中,“义”表示威仪的本义后来让位于“仪”。“仪”是“义”的后起分化字。[17] [18]
“义”有合适合宜的意思,这一用法假借自“宜”。[22] 《礼记·中庸》说:“义者,宜也。”按《礼记·祭义》:“宜者,宜此者也。又表记道者也。”注云:“义也,谓断事以事宜也。”《释名·释言语》:“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义”由合适合宜的意思引申为合理的主张思想、应该遵循的原则和规范,即“仁义”。如《论语·微子》:“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论语·述而》:“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18]
在古代儒家的学说中,“义”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是一切思想或行为最高的乃至唯一的准则,人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合于义。孔子和孟子都把“义”与“利”对立起来,孔子《论语·里仁》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更认为一讲利,就必然危害义。中国人自古就有重义、尚义的传统,正因如此,汉语中的“义”字被赋予了“正派”“公正”“正当”等美好的含义,甚至具有“品德的根本,伦理的原则”这样崇高的意义,成为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标志之一。[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