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位于重庆西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人居范例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城、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古号“海棠香国”, 幅员面积1399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22个镇,50个居委会,242个行政村,210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8.25万人,农村劳动力41.34万人,是驰名中外的“石刻之乡”、“五金之乡”、“鱼米之乡”、“鲤鱼灯舞之乡”。属四川盆地丘陵地区,呈“六丘三山一分坝”特点,县东南部为低山,最高海拔934米,中部为浅丘带坝,西部为深丘,气候温和湿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7.20度,无霜期323天,平均降雨量1004毫米,年度平均日照1279小时,有效积温6133度,人均水资源约600立方米。全县中型水库3座、小(一)(二)型水库109座,可蓄水1.4亿立方米,山坪塘3055口,石河埝683道,电灌站445处,农机总动力38万千瓦。农业资源丰富,生态环境秀美,全县耕地面积63.73万亩,其中田50.25万亩,土13.48万亩,农村人均耕地0.82亩。农作物宜种性广,主要有:水稻、小麦、红苕、玉米、小春杂粮、杂豆。
大足县
大足县始建于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取“大丰大足”之意而得名;又因“有海棠而独香”的传说,故有“海棠香国”的美名。唐末至宋末,为昌州府和潼川府治地。明洪武十年改属重庆府。 唐末昌州刺史、静南军大使韦君靖在龙岗山开建永昌寨,开创北山石刻。一说因县之宝顶山有巨人足迹而得名。元至元十七年(1290)并入合州,明洪武四年(1371)复置。清康熙元年(1662)并入荣昌县,雍正六年(1728)复置大足县。
南宋名匠赵智凤在宝顶山用毕生精力建造宝顶山石刻。元顺帝至元3年(公元1337年)韩法师起义,称“南朝赵王”。明嘉靖44年(公元1565年)蔡伯贯起义,建国号“大唐”,号“大宝”。
清光绪年间,余栋臣三打教堂,两次起义反洋教。
清宣统3年(公元1911年)张桂山组织保路同志军进县城,宣告大足独立,并攻克富顺,被推为富顺都督。
1928年2月,中国共产党大足县支部成立。
清末民(国)初属重庆府、川东道。民国24年(公元1935年)属四川省第三行政督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