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8张 梅州
古代属海阳县,南朝南齐永明元年(483年)析海阳县设程乡县,隋唐属潮州。
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945年),亦即后晋开运二年,程乡升为敬州,领程乡县[24][25] ,是梅州州治设立的起始。
宋开宝四年(971年),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26] ,“梅州”的名称即始于此。熙宁六年(1073年),废梅州,以程乡县隶潮州;元丰五年(1082年),梅州复置,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绍兴六年(1136年),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潮州;绍兴十四年(1144年)又复置梅州,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梅州为梅州路,置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复为梅州,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司;元贞元年(1295年),隶属潮州路;延祐五年(1318年),改直隶广东道宣慰司,均只领一程乡县。
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州为程乡县,隶潮州府。 共30张 梅州市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程乡升为“嘉应州”,隶属广东省,辖地包括程乡、平远、镇平及以前为惠州府所统的兴宁、长乐五县,称为“嘉应五属”。嘉庆十二年(1807年),升嘉应州为嘉应府。嘉庆十七年(1812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宣统三年(1911年),嘉应州复名梅州。
民国元年(1912年),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 1914年,隶属广东省潮循道。1936-1949年,先后隶属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在兴宁县兴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