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自1975年出版以来,对现代图书馆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20世纪以来,更以主流图书分类法取代其他分类方法,独领风骚,近于“普及”了。文献信息量在文化和职场政策及出版市场的的刺激下急速增长,对图书进行科学分类作为一种逻辑方法,其原理是不变的,“致用性”是最高原则。然而,中图法多大程度上体现了这一原则,是不是科学的方法?笔者就其使用情况在服务一线作了较为深入的观察,结论是: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先天不足,存在严重缺陷,其科学性和致用性令人失望!由于中图法酝酿于文革之中,出版于文革结束前夕,其思想的时代局限性十分明显,版本一改再改,仍没有实质性突破,编制体例不科学,甚至错误。另外,中图法产生的时代是闭架时代,尽管多次修订,却并未顾及开放借阅这一主体易位的巨大变革,与生俱来的流弊制约了图书馆传播事业的发展。笔者就中国图书分类法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笔者分析了世界图书分类从理论到运用上存在的种种弊端,主张以形式逻辑作为图书分类理论基础;提出了图书分类基本级别律、文献传承律、交叉学科定位律、排序同位律等突破性的划分思维和排序技术,为图书分类大众化、现代化、全球化,开辟了新途径。
图书分类
思维的局限性
时代的束缚
爱因斯坦认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的,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分类是形式逻辑范畴。在文化管制的年代,中图法必须以毛主席语录作为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编制依据,类目的确立及其序列安排……要考虑它的思想政治内容”。为了突出政治,编者将马列著作作为基本部类列于首位;将内容庞杂类无专属,无法按学科内容性质分类的图书置于最后。编者在那个特殊历史年代宣称突出政治,年长的人们可以理解。但是过于笼统的引述“理论基础”却不能与时俱进接纳西方思维理论的科学成果,等于理论缺失。中图法是否科学还得以形式逻辑理论来衡量和评判。 中国图书分类情况
分类法则
⒈ 在属种概念之间进行,每级划分只能有一个标准。
⒉ 子项外延之和等于母项的外延,否则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
⒊ 划分出的概念不能为相容关系,属种概念不能并列。
中图法根据毛主席语录“什么是知识?自从有阶级的社会存在以来,世界上的知识只有两门,一门叫做生产斗争知识,一门叫做阶级斗争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就是这两门知识的结晶,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1] 作为“确定分类法基本结构的理论依据”。据此,中图法将知识门类分为“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大部类;继而又将马、列、毛著作和综合类图书分别列入首尾组成五大基本部类,再分为22大类。其实这几种划分是相互独立的,不是属种关系,没有逻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