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坡头辖地属象郡。
汉高祖元年(前206年),属南越国。元鼎六年(前111年),属合浦郡高凉县。东汉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属高凉郡。
三国吴黄武五年(226年)属广州高凉郡。
南北朝宋泰始七年(471年),属高凉郡平定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属吴川县;
唐、宋、元、明至清道光二十五年(1899年)十月,均属吴川县。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十四日(11月16日),法国胁迫清政府签订《中法广州湾租界条约》,将今坡头、南三、乾塘3个镇及麻斜、南调2个街道办事处辖地划入广州湾租界范围;今龙头镇和官渡镇仍属吴川县。
民国初年,龙头、官渡(石门)分别为吴川县第四区和第九区。民国26年(1937年),全省施行自治两级制,吴川县第四区(龙头)、第九区(官渡)分别为吴川县龙头乡、石门乡。
民国32年(1943年)2月,日本侵占广州湾,3月成立“广州湾自治区”。民国34年8月,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收复广州湾。民国35年,设立湛江市,其时坡头、南三、乾塘、麻斜、南调属湛江市。
1949年12月,湛江市解放,龙头、官渡属吴川县第二区;坡头(包括乾塘、麻斜、南调)与南三合称滨海区,属湛江市。
1951年11月,滨海区划入吴川县(南三岛的调东、北涯和特呈、麻斜仍属湛江市)。
1952年4月,吴川县撤销滨海区,将其分为两个区,坡头称第六区,南三称第七区。9月,吴川县第二区改称第七区,第六区改称第八区,第七区改称第九区。年底,湛江市设置雷东县。
1953年12月,吴川县第九区(即南三)划入雷东县管辖,调东也划入雷东县。
1956年11月,第八区改称坡头区,第七区改称龙头区。
1958年9月,撤销雷东县,南三(包括调东)改属湛江市郊区。同月,吴川县公社化,撤销区,龙头命名为超英公社,坡头命名为红旗公社。10月,坡头(包括乾塘、南调)、龙头(包括官渡)从吴川县划入湛江市郊区。 共2张 坡头区海湾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