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拿正在通奸的人。奸:通奸。捉拿奸情必须同时抓住奸夫淫妇。 同义:抓奸成双。[1]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第17卷:“况且‘捉奸捉双’,我和你又无实迹凭据,随他说长道短。”[2]
作宾语、定语;指做事必须要有证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