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0年5月,现有正式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18人,本科以上学历110人,占93.2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37人,占31.35%;下辖5个基层法院、28处人民法庭。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信访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商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四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技术室、办公室、行政装备处、政治部、研究室、监察处、机关党委、法警支队、信息通讯处等21个部门。
近年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职,干事创业,每年审、执结案件2千余件,为蓝色经济区、大项目建设、精品钢基地等全市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围绕公正司法,探索建立起质效评估、质量监督、绩效考评、流程管理、层级管理、信息保障 “六大体系”,创新实施了审执数据动态展示、流程节点实时管控、电子卷档随机查询、庭审过程直播点播、两级接访视频互动、绩效考评网上运行的 “六位一体”特色管理模式。围绕司法为民,建设成了实用面积达29000余平方米的规范化“诉讼服务中心”;自2010年开始推行院领导“周三视频接访”制度,4年来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共现场接访200余场次,接待来访、咨询4000余人。围绕文化育人,开展了“工作落实年”、“审判管理年”、“文化建设年”、“过硬队伍建设年”等一系列活动,努力建设过硬高素质法院队伍。围绕科学发展,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先后投资2000余万元用于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建设,全市法院高标准建成了科技法庭52个;基层法院硬件建设实现“一茬新”,审判综合楼全部启用,28处人民法庭建筑面积达30000平方米。
近年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集体二等功”、“平安建设先进集体”、“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20余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中院内设机构荣立集体一等功3个次,集体二等功5个次,干警荣立个人一等功7人次,个人二等功17人次。
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2][1]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