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大麦斑驳花叶病毒、大豆和性花叶病毒、马铃薯黄矮病毒和柑橘病毒等都是种子、块茎或接穗传病的,均不显现病状,如果单纯依靠检查病征、分离培养、镜检是难于发现的。因此,植物检疫机关对于进口的种苗,根据检疫法令规定,要求货主送往指定的植物隔离检疫圃,在检疫人员的监督指导下隔离试种、检疫观察。如发现症状,就切取病部组织,作分离培养或接种试验,鉴别病源,采取除害措施,防止危险病、虫、杂草传入国内。
植物隔离检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引种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意大利、前苏联和土耳其等国都建立有植物隔离检疫圃,非洲尼日利亚的伊巴丹和肯尼亚的姆古加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援助下,建有非洲各国共用的植物隔离检疫圃。中国于1981年开始筹建,1982年在广州建立了热带作物隔离检疫圃。大连、广州、上海等地正在筹建农作物隔离检疫圃。
1、入圃时的接收和初检并进行消毒。
2、准备好接纳种植的隔离温室,做好室内和备用工具、土壤等的消毒。
3、将消毒后的种、苗送入经过消毒的温室中种植。种植后每天定时进行检查,作好观察记录、发现检疫性病、虫、草(国内没有发生或分布不广的危险病、虫、草害)及时进行鉴定和处理,必要时予以焚化销毁。
植物隔离检疫圃应设在靠交通便利、邮电畅通、供电可、水源清洁以及距离口岸及有关单位较近的地方;但必须避开居住中心、同类作物种植区和果、蔬、工业原料等的生产基地。
为了防止带病种、苗的病原物随风、水流和虫媒传播,或受当地的病虫害侵袭,植物隔离检疫圃有严密隔离的温室、网室以及能适应不同种苗和不同生长时期需要的相应设施。此外,还有入圃种、苗的检验场所,病虫鉴定室,种、苗贮藏库,熏蒸消毒室,销毁间和焚化炉等。
种、苗隔离检疫期间,栽培管理是一个关键。应随时注意调节隔离温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照和空气,避免因栽培管理不当和生长环境恶劣而影响植物的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