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至战国时,先后属吴、越、楚,几经变迁。[3] 恩江古城
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地域属秦。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属庐陵县。
西汉仍属庐陵县,王莽改制后属桓亭县。
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庐陵县,永丰仍属之。建安四年(199年),庐陵郡正式确立,并析庐陵县地置阳城、兴平2县,即今永丰县地。[3]
三国时仍为阳城、兴平2县,属孙吴庐陵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阳城改称阳丰。元康元年(291年),阳丰、兴平属庐陵郡。
南朝梁大同二年(536年),兴平属巴山郡。陈永定元年(557年),兴平划回庐陵郡。[3]
隋开皇九年(589年),阳丰、兴平属庐陵郡。开皇十年(590年),属吉州。开皇十一年(591年),阳丰、兴平并入庐陵县。大业三年(607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大业末(615—617年),析庐陵县水东11乡置吉水县,今永丰地属之。[3]
唐武德五年(622年),庐陵郡复改吉州。武德八年(625年),改吉州为庐陵郡。显庆二年(657年),改庐陵郡为吉州。天宝元年(742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天宝十四年(755年),吉水县改为吉水镇。乾元元年(758年),庐陵郡复改吉州。天祐七年(910年),吉水升镇为县,属新淦都制置使(寻废)。
南唐升元元年(937年),复置新淦都制置使,吉水县属之。升元二年(938年),罢新淦都制置使,吉水由县改场,还隶吉州。保大八年(950年),吉水由场改县。其间永丰地俱属吉水。[3]
宋开宝八年(975年),置吉州庐陵郡兼军事。至和元年(1054年),析吉水县报恩镇及云盖、兴平、龙云、永丰、明德5乡(即阳丰、兴平2县地)置永丰县,以报恩镇为治所,属吉州庐陵郡兼军事。[3]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永丰县属吉州路总管府。皇庆元年(1312年),吉州路总管府改为吉安路。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朱元璋改吉安路为吉安府。[3]
明洪武元年(1368年),属吉安府。[1]
清雍正九年(1731年),属吉安府。乾隆十九年(1754年),属吉南赣宁兵备道吉安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