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永新地域先后属吴、越、楚。秦灭楚后,属秦九江郡。西楚元年(前206年)项羽立英布为九江王,永新地属九江国。[3]
汉高帝四年(前203年),改九江国为淮南国,领豫章等4郡,永新地属之。其后,增庐陵县,永新地属庐陵,隶淮南国豫章郡。汉高帝十二年(前195年),封濞吴王,豫章郡庐陵县属吴王国。汉景帝三年(前154年),削吴王国之豫章等地直属朝廷。东汉建安四年(199年),孙策分扬州豫章郡设庐陵郡,并置西昌县,永新地属西昌。建安九年至二十年(215年),分扬州庐陵郡地置永新县,县治在今沙市下排洲与澧田洲头交界的高洲。[3]
吴宝鼎二年(267年),孙皓分长沙郡的安成、萍乡,豫章郡的新喻、宜春,庐陵郡的平都、永新,共6县置安成郡,隶扬州。[3]
晋太康元年(280年),安成郡划归荆州,永新县属荆州安成郡;元康元年(291年),分扬州和荆州10郡置江州,永新县属江州安成郡。[3]
隋开皇十一年(591年),废安成郡置吉州,永新并入吉州太和(今泰和)县;大业三年(607年),废州复郡,永新隶属庐陵郡太和县。[3]
唐武德五年(622年),分太和县地置南平州,永新县属之。后汉时永新并入吉州太和县;显庆二年(657年),永新属江南道吉州,县治改设禾川镇。 此后州郡名称凡经变更,永新县隶属关系未变。[3]
五代十国时期,永新县先属杨吴,后属南唐。
宋代在州之上设路,吉州永新县始属江南路,后属江南西路;建炎四年(1130年)改属鄂州路;绍兴元年(1131年),属江南西路吉州。[3]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设江西行中书省(简称江西行省或江西省),吉州路永新县属之;元贞元年(1295年),吉州路改称吉安路,永新升为州。[3]
明洪武二年(1369年),永新复为县,隶江西行省吉安府;洪武九年(1376年),永新县属江西布政使司吉安府。清朝,永新县仍属吉安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吉安府,永新县直属于江西省;民国三年(1914年),江西省划分为四道,永新属庐陵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各县仍直属于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江西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永新属第十行政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江西省划分为8个行政区,永新属第三行政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