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渔湖属古扬州。
春秋战国时期,属“闽越”地。
秦时期,渔湖设亭。
汉朝时,渔湖设都。
隋、唐时期,渔湖隶属揭阳所辖。
宋朝时期,建置揭阳县,渔湖属其辖。
南宋绍兴三年(113年),揭阳首任县令孙乙,辟县治于渔湖吉帛村(今京冈),有“未有揭阳县,先有渔湖都“之说。
1949年,成立渔湖区,列第17区,区址设于江夏村。
1951年,改称16区。
1952年,改称渔湖区。
1958年,成立红旗公社。
1963年,改称渔湖公社。
1984年,改称渔湖区公所。
1987年4月,撤区建镇,称渔湖镇,镇址渔湖桥头。[2]
2021年,撤销渔湖镇,设立渔湖街道。[1]
2023年2月23日,渔湖街道分设渔湖街道、溪南街道、凤美街道、京冈街道。[5]
2011年末,原渔湖镇辖1个社区、36个行政村:渔湖,渔江、渔光、和美、仁和、中联、仙阳、阳美、长美、福田、港口、东寨、西寨、顶乡、后石、仁辉、龙飞、新联、前光、联光、团友、广美、广南、全美、陇上、东升、塘埔、凤联、京北、京南、林厝、陈厝、佘厝、下路、新王、胡厝、新路。[2]
截至2023年2月,渔湖街道下辖1个社区,10个行政村。[5] [3] 街道办事处驻渔湖镇前街187号(原渔湖镇政府)。[1]
渔湖街道位于榕城区东部,地处榕江平原中心部分,为榕江水系中下游南北两河夹角处,三面环水。[4]
渔湖镇
原渔湖镇为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地肥沃。[2]
2011年,原渔湖镇辖区常住人口11.39万人,全部为汉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