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1月27日,为适应独山子石油工业发展的要求,新疆省政府批准成立独山子地方行政委员会,直辖于新疆省人民政府。12月,由新疆省民政厅、塔城专署、乌苏县人民政府、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派员组成的工作组进驻独山子,进行建政工作。
1955年2月22日,成立县级建置的独山子矿区地方行政工作委员会。
1956年,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工矿区政权设置的决定的命令》,独山子成立县级建置的独山子镇,行政工作委员会改称为镇人民委员会,直辖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
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十七次会议批准设立克拉玛依市,划独山子镇为克拉玛依市的一个县级区。6月17日至23日,独山子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独山子区第-届人民委员会组成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首届人民政府机构。机构设置和人员按县级区配置。
1982年2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文,批准克拉玛依市为设区的地级市,独山子为其下辖区。
1984年9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克拉玛依市改为不设区的县级市,撤销独山子区,成立克拉玛依市独山子镇人民政府,但实际上仍维持原建制。
1990年1月8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准恢复克拉玛依市为地级市,独山子为其下辖的一个区。[8]
截至2021年10月,独山子区辖3个街道:金山路街道、西宁路街道、新北区街道。[6] 区人民政府驻大庆东路9号。
2021年,独山子区总人口8.64万,[4] 由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锡伯族、满族等31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5.8%。 独山子区
独山子区,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南缘,南屏天山,北与奎屯市毗连,西以奎屯河为界与乌苏市相接,东与沙湾县接壤。地理坐标为北纬44°07′至44°23′,东经84°43′至85°06′。全区总面积400.34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26平方千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