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法》(the VOICE Act),全名《伊朗戒严令受害者保护法》(Victims of Iranian Censorship Act),是《2010年度美国国防授权法案》(the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0, USA.)中的第十二编第四章的条文,于2009年10月28日总统签署公布。 2010年一月,美国国务卿希拉蕊,根据《表达法》的立法精神,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新闻博物馆(Newseum)发表公开演说《论自由》,强调: “但是,对一个人人都享有言论表达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免于恐惧的世界的憧憬,冲破了他那个时代的重重困难。 今天,我们迫切需要在二十一世纪的电子世界中保护这些自由。世界上有许多其他的网络,有些帮助人员或资源的流动,有些辅助志同道合的个人之间的交流。但互联网是增强所有其他网络的能力和潜力的一个网络,因此,我们认为确保其使用者享有某些基本自由,至关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言论表达自由。”2010年四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核一份关于伊朗网络自由的调查报告。《表达法》在美国的内政和外交方针上均获得落实。 关于其他国家类似美国《表达法》,保护言论自由、甚至网络自由的法律,散见各国宪法、刑法、民法、资讯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