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是:
1、使用特许者授权的商标、商号及特许者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
2、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
3、独立处理合同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
4、获得特许者承诺提供统一广告的权利。
5、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
被特许者的基本义务是:
1、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保护及推广商标的使用。
3、确保《营运手册》及其他商业资料不会流失、被盗用。
4、遵守特许经营系统的营运规定。
5、维护特许经营业务的良好声誉。
6、妥善保存适当的经营业务纪录,以备特许者的核查。
7、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8、接受特许者的指导和监督。
1、降低投资风险。
2、利用已经被总部验证的成功的分店管理模式及方法。
3、得到总部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
4、总部良好口碑的商号和品牌,对分店生意有基本保障。
5、总部大规模进货系统使得商品进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6、得到总部广告支持。
1、总公司基于对整体运作思路的考虑而对各加盟者严格限制。
2、总公司的品牌价值降低将对加盟者产生不良影响。
3、需要支付加盟费和从营业额中提取管理费。
4、被要求统一从固定进货商处进货而部分丧失自己的资源。
5、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特许者的选择是否正确。
6、较难退出。
1、不现实的期望,导致日后不能全心投入;
2、特许者提供的关键产品供应出现问题;
3、资金不足;
4、特许者欺诈/贪婪行为;
5、竞争加剧,而自身或所加入的特许组织应变能力不够;
6、将营运资金不合理地用于营业外投入,造成经营资金不足;
7、对所从事的业务毫无兴趣;
8、家庭破裂等造成的压力,包括离婚或合作伙伴关系破裂等。
在执行特许经营合同过程中,如加盟者欲中途解约,须承担以下责任:
1、承担加盟费的损失;
2、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损失;
3、承担处理库存货品造成的损失;
4、结清与总部、供应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5、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
6、承担特许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