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假借字为四种不同的文言现象,四者有着严肃的区别,初学者常常将之混为一谈。但现实中前三者确有相似之处,而“假借字”往往和其他三种难以区分,所以对于不够明确的情况,也往往用“通假字”统称。

古今字

古代已有对应的字,后人又造新字来表达这个意思。如苏东坡的《石钟山记》中的“莫”,为“暮”之古字,因“莫”被用为否定副词“不”“没有谁”的意思,故又造“暮”字。

异体字

是指读音、意义相同,但写法不同的汉字。如“泪”和“涙”,“睹”和“覩”。

通假字

音同本字,借来一用。借来的字只能作为临时工。如“蚤”与“早”;如“当”与“倘”。其特点是“因音通假”。因为古代的字很贫乏,所以用有限的字来表达意思。

假借字

有人常把通假字与六书中的“假借字”相混。严格来说,通假字是指本有其字的替代。而六书的假借字则是本无其字,因为要创制新字较麻烦或为免使字数大量增加,而采用同音或近音字表达那种意思。

即使在古人的训诂解说中,也有时会把两个名称相混。读者应按其上文下理,或按文字学知识,小心判别。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假借字本质上不属于错字或别字,属于正常的文言现象。

古人造出一个字,表达一个意思,可是该用哪个字表示哪个意思的思维却还在形成过程中,没有一定规律,既可以使用这个字表示某个意思,又可以使用另外一个声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表示那个意思。所以,时代越前的文章,通假字越多。

古人在做记录时,一时想不出本字而用了别字代替,清代的赵翼在《陔余丛考》一书中指出:“字之音同而异义者,俗儒不知,辄误写用,世所谓别字也。”第一个人这样写固然是前面所说的写了别字,但后人都这样效仿以后,便成了“合法”的通假字了。

由于古代印刷相对落后,再加之战火焚毁,相当部分书籍原版遗失,再凭一些读书人的背诵、记忆重新写出来的,“著之竹帛”。即背诵者口诵,记录者依据声音来记录,疏于校对,以致字形常常出现讹误,不同的书写者往往会因方言的差异或其文化程度的影响导致记录时将同一个字记录成不同的形体。故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父子在《经义述闻》就这样说:“训诂之要,在声音不在文字。”

表示通假字,是指“被广为接受的写错或印错的字”通“作者本来要写的字”。

例:在现在课本中出现的“a本来写作b”,则a为通假字。

一是表示古今字,即“文中的古体字”等同于“现代汉语中的某字”。如果不想引起混淆,可以说“A(古字)后作B(今字)”。

二是表示异体字。即同音同义不同形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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