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歼击轰炸机,主要是由歼击机改装而成,携带的武器一般为炸弹,如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于1941年生产的P-40D驱逐机,即装有炸弹挂架,可挂炸弹约230kg,用以轰炸地面目标。20世纪50年代末,前苏联空军用歼击机改制的苏-7,后又研制成新型的可变后掠翼的苏-24,均属歼击轰炸机。美国专门设计的于1955 年首次试飞,随后装备部队的歼击轰炸机F-105,1967年又制成F-111。英国、前联邦德国和意大利联合研制的新型歼击轰炸机“狂风”于1974年首次试飞。[2]
在1982年发生的英、阿马岛海战中,阿根廷利用6枚机载法制AM39飞鱼导弹成功击沉了英军谢菲尔德号驱逐舰,是歼击轰炸机挂载空舰导弹对舰攻击作战方式最瞩目的一次成功,这成为各个国家争相效仿的对舰攻击方式。
由于歼击轰炸机的发展,轻型轰炸机已逐步被淘汰。随着机载电子设备的不断改进和现代格斗导弹的广泛使用,歼击轰炸机的空战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同时,歼击轰炸机作为综合性能较强的多用途战机,也是各国追求经济性和实效性的重点研制对象,比较先进的歼击轰炸机有美国的FB-22、俄罗斯的苏-34等。[2]
一般轰炸机对地面或海面目标攻击时,主要采用飞行员目视瞄准的直接轰炸方式,轰炸瞄准过程中要求目标始终位于飞行员视野范围内,轰炸精度受飞行员目视瞄准的准确度的影响。歼击轰炸机采用连续计算投放点(CCRP)的间接轰炸方式,即载机现实位置与正确投弹点位置的比较由火控计算机自动完成,不需要由飞行员对目标进行方位和距离瞄准,因此当目标移出飞行员视野范围时,载机仍能完成轰炸任务。其轰炸精度主要取决于机载火控传感设备测量载机和目标位置及运动参数的精度。[3]
歼击轰炸机能携带普通炸弹、制导航空炸弹(激光或电视制导)、反坦克子母弹和战术空地导弹,有的能携带核弹,并装有火控系统,具有较强的攻击地面、水面目标的能力。它还可带空空导弹用以自卫。投掉外挂武器后,可用于空战。在战区内,歼击轰炸机主要以低空大速度飞行,并依靠电子干扰手段进行突击。为使飞机具有较强的低空抗颠簸能力,其翼载荷较大。为保障低空飞行安全,有些飞机装有由防撞雷达和自动驾驶仪等交联组成的地形跟随系统。飞行中,防撞雷达可及时发现前方障碍物,并由计算装置控制自动驾驶仪,把飞机拉起,基本保持预定的离地高度。
为保障在夜间和复杂气象条件下能准确地飞到目标上空,并发现目标,机上装有:①惯性领航系统和多普勒雷达;②微光夜视仪,可供在暗夜看到地面上20~30公里远的中型目标;③前视红外观察仪,可供在夜间看到地面上20公里远的与背景温度差别较大、设有伪装的目标,如发电厂、坦克群和车队等。
歼击轰炸机是一种兼有歼击机与轻型轰炸机特点的作战飞机。它的主要特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