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在统一山东六国的同时,还创建了一个皇帝独裁、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治制度。这种制度本身规定,
“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为了确保皇帝独裁,在地方施行郡县制,在中央施行三公九卿制,地方官和中央官一律由皇帝任命,实行官僚制度,汉承秦制,使这种专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巩固,至清朝军机处的设立,标志着皇帝独裁专制制度的发展达到了极限,康熙皇帝曾说:“今大小事务,皆朕一人亲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分任于人,则断不可行。所以无论巨细,朕心躬自断制。”在皇帝独裁、君主专制的政治氛围下,所有臣民都被剥夺了自由,即使是在统治阶级内部,也毫无民主可言,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
专制制度的另一个重要表现,便是君权高于神权,这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生活区别于西欧的一个显著特征。在古代中国,既不存在贵族分权执政的共和制,也没有神权凌驾于皇权之上的教皇制。这是因为,一方面,中国古代社会是建立在以宗法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关系基础之上的,据考古证明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并没有像古希腊、古罗马那样建立在氏族血缘关系瓦解的基础上,而是在氏族血缘关系保留的情况下直接进入文明阶段,因此,国家关系、君臣关系只是家族关系、父子关系的扩大和延伸,在君父权威以及家族伦理教化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历代中国人,陶然于伦理亲情,注重对现实人际关系的把握,视天下如家庭,并通过自然经济陶冶出来的君臣伦理亲情与臣民沟通,直接干预臣民的生活,使自己的权利和威势渗透于社会机体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所强调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决不容许妨碍皇权专断的政治因素横置其间,更不能容忍神权凌驾于皇权之上。
古中国早期的国家政治制度是随着夏朝——古代中国的第一个国家政权的建立而开始出现;商周时期,经过了从方国联盟到天下共主的转变;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对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社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同时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斗争也长期延续,但整个趋势是专制皇权日益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