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书面语中最早出现“息妇”的称谓,其中“息”表“子嗣”之义,与“妇”(妻子)组合构成完整语义。至元代出现“媳妇”的写法,明代《初刻拍案惊奇》等文献中已普遍使用“儿媳”类称谓。现代汉语通过双音化趋势形成“儿媳”简写形式,但单独使用的“媳”字仍需依附“儿”“侄”等语素构成完整词汇[1] 。
该词由“儿”“媳”“妇”三语素构成,其中“媳”作为黏着语素必须依附男性亲属称谓。这种结构导致其无法独立构成“贤媳”“美媳”等褒义复合词。在亲属称谓系统中,与“婆媳”“翁媳”等组合形成对称称谓关系[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