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务用酒”是指以执行公务需要为由在政府财政中开支的食用酒类消费品,与“公务用烟”“公务用卡”之类的公费消费一样,真实性不容置疑且都不适于公开认可。

2012年3月5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騋提交了《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九三学社日前列举的一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元。数额如此庞大,挤占了许多重要的民生支出。

“为什么茅台酒近来价格暴涨?公款消费是一个重要因素”林嘉騋表示,不仅有政府部门接待用茅台,央企、国企在接待中也用茅台。虽然喝高档酒在一些宴会上难免,但必须加以限制。禁止公款喝茅台酒,不能只在上海,应该是全国适用。公款喝茅台不仅是挥霍国家财政,更是对纳税人钱财的浪费,产生了巨大的腐败行为,对推高茅台价格也有重要作用。

林嘉騋委员在提案中具体提出了4点建议:立法禁止或者限制政府机关公款采购茅台酒;立法禁止或者限制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垄断型国有企业公款采购茅台;禁止政府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务宴请喝茅台酒;适时修订法律法规,把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送礼行为中的“送茅台”等行为,作为违法或者犯罪的行贿受贿处理。[1]

3月7日,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栗战书在贵州代表团开放日上表示,不要把茅台酒和公款消费必然地联系在一起,政府部门和个人都是消费群体的一部分,有些单位和社会成员需要购买茅台酒,他认为无可非议。“有的地方说不能上茅台,但不上茅台,上一瓶进口的拉菲,会比茅台高得多。上一碗鲍鱼多少钱,上一碗鱼翅多少钱?国家一定要始终贯彻勤俭节约,不倡导过度公款消费,但必要的、正常的、合适的市场消费、市场经营行为,我们是不反对的”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在回答中国青年报提问时如是说。[2]

在贵州代表团开放日活动中,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对这一焦点话题再次作出回应:有的地方说不能上茅台酒,我们也不反对,但不上茅台酒,上一瓶进口的拉菲,会比茅台酒价格高得多。至于说政府采购和市场销售,我认为这都是一种市场的行为。政府部门和个人都是消费群体的一部分,有些单位和社会成员需要购买茅台酒,我认为无可非议。不要把茅台酒和公款消费必然地联系在一起。我们这样的国家一定要始终贯彻勤俭节约,我们也不倡导过度公款消费,但必要的、正常的、合适的市场消费、市场经营行为,我们是不反对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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