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
汉语中,对“制度”的解释有两种意思:一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规程办事的规则,如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等;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体系,如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等。
英语中,表示“制度”的词有两个:一是system,另一个是institution。system有“系统”、“体系”、“制度”、“体制”等含义。institution有“建立”、“制定” 、“设立” 、“制度”、“惯例”、“风俗”以及“公共机构”等含义。从词源上看,institution来自动词institute,而institute的拉丁词源为instuere,有“制定”、“创立”、“授职”、“获得权力”等意思。
因此,无论是从汉语还是从英语来看,“制度”一词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机构或组织的系统;二是机构或组织系统运行的规则。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的,一个机构或组织系统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系统,就是因为它具有一套明确的、具有约束力的运行和协调规则。这套规则为系统的每个要素所理解和遵守。反过来说,一定的制度或规则总是以一定的组织或机构系统为对象的,起到制约和协调机构或组织之间及其内部的各种关系的作用。不存在没有规则的机构或组织,就像不存在没有实施对象的规则一样。
首先,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各级各类的教育机构与组织,而不是指一些非教育机构或组织及处于分散和孤立状态的教育机构或组织。例如,教育制度的实施一般并不涉及家庭、企业以及其他一些公共活动场所,原因就在于这些机构与组织并不是专门化的教育机构或组织,它们只是具有一定意义的非专门化的教育影响作用而已。又例如一些短期或长期的培训班尽管担负起一定的教育培训的任务,但它们不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教育机构或组织系统之内的,属于一些零星的教育活动,因此,也不在教育制度规范之内。
国家在制定各项教育制度时,也很少将这些临时性的教育机构与组织包括在自己的系统之内。其次,教育制度是指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赖以存在和运行的一整套的规则,如各种各样的教育法律、规则和条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