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为新疆建筑业协会。英文缩写:XJCIA
第三条:新疆建筑业协会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动员和促进会员单位加速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转机建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增强企业效益,为把建筑业建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为和加快自治区城市发展,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服务。
第四条:新疆建筑业协会在政府建筑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推进行业管理,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切实搞好"双向服务"。
第五条:建筑业协会的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5号。[1]
主要任务
第六条:建筑业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行业调查与研究,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二)组织企业协商订立行业公约,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开展优质工程和优秀建筑企业经理等有关竞赛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采取多种形式培训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推动企业素质的提高。
(五)引导和组织企业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
(六)协调同行业企业间和不同行业间的经营合作、技术合作,协调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有关问题,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七)编辑出版有利于建筑业的书刊、资料和信息,开展信息服务工作;
(八)为企事业单位办实事。通过开展业务咨询、信息交流、行业内外协调、调查研究,反映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九)承办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表彰和奖励行业中的优质工程项目,优秀企业。
(十)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开展有利于本行业的其它活动和公益事业。[1]
会员
第七条: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的下列建筑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经过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一)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企业;
(二)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
(三)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企业;
(四)装修装饰企业;
(五)与建筑业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