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四世统治时期是中世纪捷克最强盛的时期。自从他的父亲约翰通过联姻取得了波希米亚(捷克)王位之后,这个家族便以德意志最强大的诸侯的身份,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有力竞争者。
查理四世中等身材,有点驼背,留着浓密的黑胡子,衣着朴素,性格谦和,是波希米亚国王卢森堡的约翰的长子,他的母亲是约翰的前任、波希米亚国王瓦茨拉夫三世的妹妹埃利什卡。1323年,年仅七岁的查理与法国国王腓力六世的妹妹布朗歇结婚。18岁时开始同居。
查理四世17岁就被父亲从巴黎召回,任命为波希米亚军队总司令,随父亲四出征战,巡游列国。后来其父双目失明,他成为其父的共治者,他的骑士生涯历时不长,对他个性的影响也不大,但也让他见惯了权力江湖的险恶。就在他初出茅庐之时,他就曾差点被政敌毒死。
1344年,还是王储的查理策动他在巴黎的老师,后来的当选教皇克雷芒六世建立布拉格大主教区,显著提高了捷克教会的地位。
1345年,黑死病在地中海沿岸国家蔓延开来,人们把瘟疫归罪于谋杀耶稣的犹太人,于是一场迫害犹太人的浪潮席卷了欧洲,大约十多万犹太人死于非命,查理四世对这种暴行置若罔闻,反而从没收犹太人的财产中取得许多好处。
1346年6月其父在克雷西会战中阵亡,他正式继承了波希米亚王位。他下一步就是要夺取皇冠,在买通了德意志五大选侯后,在他的老师教皇克雷芒六世鼓动下,在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路易四世还在世时就选举他为敌对国王。路易四世准备讨伐查理和反叛的诸侯,但在1347年突然去世。其结果,查理四世成为无争议的德意志国王。 查理四世像
在当时的德意志,存在着十几个大诸侯,二百多个小诸侯,上千个独立的帝国骑士领地,还有众多的自治城市。由此形成了松散的邦联,皇帝是这个邦联的名义上的领袖,但实际掌握的权力不过相当于一个大诸侯。经过长期的合纵联衡、战争和吞并,大诸侯中形成了七个最为显赫者,他们分别是特里尔、科隆、美因茨三个大主教和莱因宫廷伯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区伯爵、波希米亚国王四个世俗诸侯。要想建立对帝国牢固的统治,有两种可行的办法:或者同小诸侯、自治城市、教会联合起来打击大诸侯,建立自己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或者同大诸侯联合起来共同宰割整个帝国。显然后一种方法的风险较小,也成为作风谨慎的查理四世的必然选择。
1354年,查理四世利用北意大利王公之间互相倾轧,许多人盼望有一个强大的统治者来稳定局面的绝好良机,带大军进入北意大利,第二年在米兰接受了伦巴第铁王冠,在罗马正式加冕为皇帝。就在这一年11月,他在纽伦堡召开了盛大的帝国议会,除了各诸侯之外,还有众多法学专家参加,中心议题是制订帝国宪法的问题。有两个问题引起了争议,一是皇帝的选举问题,包括如何选举、是否允许教皇介入,二是各诸侯对自己领地内的城市和民众的权限问题。 1356年发行的金币
1356年查理四世在梅斯召开了又一次帝国议会,这次大会上查理四世颁布了《黄金诏书》,诏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两点:1、明确皇帝由七大选侯选举产生,皇位虚悬时由萨克森公爵和莱茵宫廷伯爵摄政;2、各选侯拥有自己领地内的关税和铸币权、矿山开采和贩卖食盐权等(在此之前,这些权限在皇帝和选侯间不明确),禁止封建主结盟反对自己的封君,禁止城市结盟反对诸侯,冒犯选侯被视为叛逆罪。选侯实际上在松散的邦联框架之内拥有了自己领地内的专制君主权力。此外,诏书回避了教皇和教廷在皇帝选举时的作用问题,实际上剥夺了教皇的权力。